- 在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討論、嬉戲或追逐,違者將被處分

- 學生不可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圖書館

- 學生應保持圖書館清潔整齊

- 圖書館之書籍、雜誌、報紙,應小心使用,閱讀後須放回原處

- 離開圖書館前,須出示攜離的物品

- 遺失學生証,應立即向校方報失,並申請補領及繳交手續費

- 未經辦妥借用手續而私自帶走任何物品的同學,將送交本校訓導組處理

- 各同學必須遵守圖書館規則,違者將作獨犯校規處理

- 同學必須服從圖書館服務生之指導

- 圖書館之規則,校方可於適當時間內作出修改,以保障圖書館之服務水準和加強管理。

 

- 學生証不可轉借他人

- 憑証每張可借書一本

- 同學必須留意印在書後的還書日期,依期還書

- 同學可預借或續借書籍及物品,續借只限一次

- 如書籍或物品有損毀破壞,同學須立即通知圖書館主任,以便修補

- 同學須妥善保存所借出之書物,如有遺失或損壞須負責賠償。